保育工作是幼儿园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保育员(中级)是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列入需持职业资格证书就业的工种,并发布《保育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对从业人员实行职业资格鉴定考试,考试合格后可获得国家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幼儿园保育员全部持证上岗是依法执教和依法用工的具体体现。
为适应幼儿事业发展的需要,规范幼儿保育工作,全面提升托幼机构的保教质量 ;为拓宽在校生的就业渠道,增强同学们就业的竞争力和实力,缓解幼儿保育师资缺乏的现状,现将2015年中级保育员的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全校学前教育和小教专业在校及应届大中专毕业生
2、公办与民办幼儿园在职保育员
3、即将从事保育员工作者
二、培训内容:
内容学习模块涵盖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卫生学、婴幼儿生活活动中的保育、婴幼儿游戏、学习、运动中的保育 等20大理论知识模块和消毒卫生、生活管理、教育活 动、安全等4大技能模块。100%覆盖考点。
三、报名时间:即日起开始报名。
四、上课时间:另行通知
五、培训证书:
培训考试合格后,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相应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全国通用。
六、报名材料:
报名时需提交报名表一张、学历复印件一张,身份证复印件一张、两张二寸蓝底证件照以及同底电子版照片一份。
报名地址:菏泽市中华东路恒泰商厦615室(银座西邻)
联系电话:6296718 18816047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