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德勒丨父亲在家庭中的作用

作者: 日期:2016年04月29日 来源:华大应用心理研究院 浏览:1469次



在家庭生活中,父亲的作用与母亲的作用一样重要。开始时,他与孩子的关系没有那么亲密。后来,他的影响才产生效果。如果母亲未能把孩子的兴趣扩展到父亲身上,对此我们已经提到会出现的一些危险。在发展社会感的过程中,这种孩子会遇到严重的障碍。如果婚姻不美满,孩子的处境便会充满危险。母亲会觉得无法把父亲包括在家庭生活之内,她可能想使孩子完全属于自己。也许父母双方都会把孩子作为自己战争中的一颗棋子。每个人都想把孩子绑缚在自己身边,希望孩子爱自己甚于爱对方。

 

如果孩子看到了父母之间裂缝,他们会十会善于对他们挑拨离间。这样,父母就会开始竞争,看谁更能控制孩子,谁更宠他。处在这样的家庭气氛中,孩子不可能训练得乐于合作,孩子第一次与别人合作的经验就是与父母合作,如果他们自己都不能好好合作,那也不要希望能教会小孩合作。而且,小孩对于婚姻和异性伴侣的最初观念,也是从父母的婚姻中得来的。不幸婚姻产生的儿童,除非他们的最初印象得以纠正,否则他们长大后会形成悲观的婚姻观。即使长大成人后,他们也会觉得婚姻是注定要不幸的。他们会设法躲避异性,或者认定自己与他们接触会失败。因此,如果父母的婚姻不是社会生活中富于合作的一部分,不是社会生活的产物,也不能为社会生活做好准备,这个小孩肯定会有严重障碍。婚姻应是两人的伴侣关系并谋求两人的共同利益、孩子的利益和社会利益,如果它在哪一方面失败了,它便不能满足生活的要求。

 

因为婚姻是一种伴侣关系,所以没有哪一方会更优越。对这一点,我们应当给予比以前更多的重视。在家庭生活的一切行为中,没有必要使用权威,如果一方特别突出,或比另一方大受尊重,这就很不幸了。倘若父亲脾气暴躁,想控制其他家庭成员,儿子便会对男性的概念得到错误的观点,女儿会更受其害。在以后的生活中,她们会把男子想象成暴君。对她们而言,婚姻意味着征服和奴役。长大成人后,她们有时会对其他女性产生一种性的兴趣,从而保护自己不受男性伤害。

 

如果母亲非常跋扈,对家里其他人唠唠叨叨,情况便会倒过来。女儿很可能会效仿她,变得刻薄挑剔。男孩则会时刻戒备,害怕批评,总是警惕别人会控制他。有时不仅母亲是暴君,姐妹和姑姑姨妈都会联合起来管束他。这样,他便会变得内向,不愿走出来、融入社会生活。他害怕所有女人都会这样唠叨挑剔,因此希望避开所有女性。没有人喜欢受到指责,但如果一个人把逃避指责作为自己生命当中的主要专注之事,那他与社会的一切关系都会受到影响。看待每件事的时候,他都会根据自己的方式进行判断:“我是征服者,还是被征服者?”他们把与别人的一切关系都视为胜负潜伏的关系,自然便不可能有忠诚的友情了。




父亲的任务可以总结为几句话。他必须证明自己是妻子的好伴侣,儿子的好同伴,社会中的好成员。他必须正确处理生活中的三大问题——工作、友谊和爱——他必须平等地与妻子合作,照顾并保护自己的家庭。他不应忘记:女性在家庭生活中的作用无法替代。他的任务不是贬抑妻子,而是与她合作。有一点要特别强调:即使他是家里的经济来源,这也是共享的事。他绝不能显得好像自己总在施舍,而别人总在接受一样。在幸福的婚姻中,他挣钱只是家里劳动分工的结果。许多父亲利用自己的经济地位来统治全家。家庭中不应当有统治者,任何可能造成不平等感的场合都应避免。


每位父亲都应意识到这一事实:我们的文化过于强调男子的特权地位,因此,妻子与他结婚后,都可能或多或少会害怕受到控制,处于劣势。他应当知道:不能只是因为妻子是女的,不能像他一样赚钱养家,她就应处于卑下地位。无论妻子对养家糊品是否出过一臂之力,只要家庭生活真正富于合作,那么至于谁赚了钱、钱属于谁,这都不会有什么问题。


父亲对孩子的影响十分重大。许多孩子在一生中都会把父亲视为自己的偶像或死敌。惩罚,特别是体罚,总会伤害孩子。伤何不是以友善的方式进行的教育都是错误的教育。但很不幸,家庭中惩罚孩子的任务总是落到父亲身上。有许多道理可以说明这是不幸。其一,这揭示出母亲坚信女性不能真正教育孩子,她们是弱者,需要得到有力臂膀的帮助。当母亲对孩子说:“等你爸回来再说”时,她就是在教育他们把父亲视为最终权威和生活中的真正有权者。其二,这破坏了孩子与父亲的关系,使他们害怕他,而不把他视为良友。也许有些妇女担心如果她们自己来惩罚孩子,便会失去孩子对她们的感情,但解决方法不应是惩罚之责推给父亲。因为母亲给自己召来一名复仇者来帮助孩子,孩子一点也不会少责备她。许多母亲还用“告诉你爸”这一威胁来强迫孩子听话,那孩子会对男性在生活中的角色得出什么样的结论呢?

 

如果父亲以一种积极有效的方法处理生活中的三大问题,父亲便会成为构成一个家庭的必要分子,一个好丈夫,一个好父亲。他必须平易近人,好交朋友。他结交朋友之时,就是使自己的家庭成为更为广阔的外界社会的一部分。他不应当与人隔绝,受缚于传统观念。家庭之外的影响应当能够进入家庭,他也应当给孩子指明如何培养社会兴趣和合作精神。

 

然而,倘若替夫妻俩有各自不同的朋友,那便会产生真正的危险。他们应当生活在同一个社会圈子之中,避免因为不同的朋友而分离。当然,我并不是说他们应当紧缠不放,寸步不离,但不应当有什么东西妨碍他们在一起。例如,如果丈夫不愿把妻子介绍给自己的朋友,这种问题就会出现了。在这种情况下,他的社会生活的中心便处于家庭之外了。孩子应当知道小家庭是大社会的一个单位,家庭之外还有许多值得信赖的人,这一点对于他们的发展极为宝贵。


如果父亲与自己的父母、兄弟姐妹关系融洽,这对他的合作能力来说,是一个有利的征兆。当然,他必须离开家庭而自立,但这并不是说他就应当讨厌自己的至亲,与他们决裂。有时候,两个仍然依赖父母的人结婚,他们会夸大与原来家庭的联系。当提起“家”时,他们指的是父母的家。如果他们仍把父母视为家庭的中心,便无法建立一个真正属于自己的家庭。这是一个关系到各方合作能力的问题。

 

有时,男子的父母会嫉妒。他们想知道儿子生活中的任何事情,经常给新家庭制造麻烦。他的妻子便觉得自己没有受到足够重视,并对丈夫的父母的干涉感到十分生气。当男子是不顾父母反对而结婚时,这种情况更会产生。他的父母可能错了,也可能没错。如果他们不满意,在儿子婚前还可以反对儿子的选择,但结婚之后,他们便只有一条路可走了——尽其全力促使婚姻成功。如果家庭分歧在所难免,丈夫应当理解这些问题,不必为之忧心忡忡。他应当将父母的反对看作是他们错了,而尽力证明是自己对了。夫妻并不必顺从父母的意愿,但如果大家彼此合作,如果妻子觉得公婆在为自己的利益着想,而不是只想着自己的利益,这样很显然会轻松愉悦得多。

 

每个人对于父亲最期望的一个作用便是:他能解决工作问题。他应当受过职业训练,能养家糊口。妻子在这方面也许能帮他一把,而且以后孩子也许也可以。但在我们西方文化中,经济责任通过是落在男人的身上。解决这一问题意味着他必须工作,必须勇敢,必须了解自己的职业,知晓其利弊,必须能与工作中的其他人合作,受到他们的尊敬。

 

其含义甚至远不止这些。通过自己的态度,他以身作则地告诉了孩子要如何面对工作中的各种问题,因此,他必须审视一下自己应当做些什么来成功地解决这一问题——找到一份有益于全人类并为之做出贡献的工作。重要的不是他自己是否认为他的工作有用,重要的是这件工作应当确确实实“有用”。我们无需聆听他的言语。如果他喜欢自吹自擂,那自然是憾事,但倘若同时他所做的事有利于大众利益,那也无甚大碍了。

 

我们现在来谈论一下爱情问题的解决——包括婚姻和建立幸福有效的家庭生活。对丈夫的首要要求是他应当喜爱自己的伴侣。很容易便可看出一个人对另一个人喜爱与否。如果他爱她,他会喜欢上与自己的伴侣相同的事情,会把她的幸福作为自己自发的目标。不只感情能证明喜爱,还有许许多多的感情能作为足够的证据来证明夫妻一切顺利。他还必须成为妻子的同伴,应乐于使她高兴。只有当双方置共同利益高于个人利益时,才会产生真正的合作。每一方都应对对方比对自己更感兴趣。

在孩子面前,丈夫不能过于公开地表露对妻子的感情。确实,夫妻之爱与他们对孩子的爱无法相比。二者完全不同,不能彼此削弱。但如果父母过于明显地表示彼此的感情,有时孩子会觉得自己的处境受到了威胁。他们会忌妒,想给父母制造麻烦。




配偶之间的性关系不应受到轻视。这一点也相当重要:当父亲向儿子、母亲向女儿解释有关性的事情时,他们不要主动去讲什么信息,而只当孩子想知道、而且在其发展阶段能理解时,才做出解释。我相信,当今时代有一种倾向,要告诉孩子许多他们还无法理解的性知识。结果孩子便会产生不应有的兴趣和感觉。这样有关性的事情便会变得无足轻重了。过去人们对孩子撒谎,对孩子绝口不提任何性知识。与这种老办法相比,新方式并无多少高明之处。最好的方法应当是找出孩子想知道什么东西,并且回答他所思考的问题,而不是把我们认为是常识的知识强加给他们。我们必须保留住他的信赖和这种感觉:我们是与他合作的,想帮他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如果是这样做的,便不可能错得太甚。


金钱不应过分强调,或成为争执的对象。那些自己不出去挣钱的女人,她们对钱比丈夫所意识到的要敏感得多,如果受到奢侈浪费之类的指责,她们会觉得深受伤害。经济方面的事情,应当在家庭的经济能力之内、以合作的方式来解决。妻子和孩子没有理由来施展其影响让父亲来支付非其所能的开销;从一开始,大家就应对开支达到一个统一意见。这样便无人会觉得大家都依赖自己或受到虐待了。

 

父亲不应当认为单凭金钱就可确保孩子的将来。我曾读过一本美国人写的有趣的小册子。书中他描述了一个出身贫穷的富人竭力希望能保护自己的子孙后代不再受贫困之苦。他到一个律师那儿请教他该怎么做,律师问他多少代子孙富裕才能让他满意。这个富人回答说他想为十代子孙提供足够的钱。

“这一点你能做到的”,律师说,“但是你意识到没有,你的每一个第十代子孙的产生都有与你一样五百多名祖先的作用?五百个其他家庭都能宣称他是自己的子孙。他还能说是你的子孙吗?”

在这个例子中我们又可以看到,无论我们为自己的子孙做什么,我们都是在为整个社会服务。我们无法避开与其他人的联系。


 

家庭中权威的存在是毫无必要的,而是应当有真正的合作。父母应当共同努力,对有关孩子教育的一切事情都应达到统一意见。父母都不能在孩子中表现任何偏爱,这一点尤为重要。偏爱的危险性再怎么强调也决不过分。儿童时期的任何沮丧,几乎都是因为觉得别人受到偏爱而产生的。有时这种感觉毫无理由,但如果真的是一视同仁,这种感觉灺就无从产生了。如果男孩比女孩更受偏爱,女孩几乎不可避免就会产生自卑情结。小孩是极为敏感的,即使是最好的小孩,如果疑心别人受到偏爱,也可能在生活中走向完全错误的方向。


有时,有的孩子会发展得更快,或比其他孩子更可爱,这样父母很难不对这个小孩表示更多的喜爱。父母应当有十分的经验和技巧来避免表现这样的偏心。否则,发展较好的孩子会给其他孩子蒙上阴影,让他们感到沮丧;他们会忌妒他,怀疑自己的能力;而他们的合作能力便会遭到挫折。父母光说自己没有偏心还不够,他们应当时刻警惕孩子们心中是否会怀疑父母有偏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