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社会报
我国社会工作走过了10年黄金发展期。在中央层面的推动和引领下,地方积极实践、先行先试、因地探索,让社会工作在全国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今天编发的这组文章,集合浓缩了全国36个地方这10年来在社会工作制度建设、人才培养、岗位设置、服务领域拓展以及激励保障方面所取得的经验。希望对这些鲜活经验进行的展示,能够成为各地交流、学习、进步的契机,也为市、县、区提供借鉴和参考,共同推动社会工作向纵深发展。
实务探索,扩展本土化服务领域
10年来,社会工作实践逐步深化,服务领域从社会福利与救助逐步扩大到残障康复、精神卫生、禁毒帮教、社区矫正、灾害救援等领域,服务地域已从城市扩展到农村,服务对象从传统的儿童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延伸扩展到流动人口、受灾群众、社区矫正人员、优抚对象等群体,社会工作服务模式也不断创新发展。各地政府部门通过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公益创投等方式,不仅支持社会工作机构发展,也推动了社会工作实务的拓展与深化。
上海搭建起了“公益创投和公益招投标”平台,2009年以来公益创投和招投标项目的资金已超过7亿元;医务系统已有152家医院开展医务社会工作服务,形成了“医工-社工-义工”相结合的服务模式,司法领域有2300多名社工在社区开展社区矫治、禁毒服务。深圳不断创新和拓展社会工作服务领域,探索服务模式,打造社会工作品牌。目前,全市642个社区建成社区党群服务中心668家,专业社会工作覆盖了社区各类群体,另外,深圳尤其重视企业和救灾领域社会工作建设,引领国内社会工作发展。
辽宁、吉林、黑龙江、河南、安徽、湖北、四川、重庆、甘肃等地以在省、市、县级层面开展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建立实务孵化基地等方式,拓展社会工作实务的范围和领域。
近年来,“三社联动”作为社区社会工作新机制和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抓手,在很多地方得到实践和发展。黑龙江省、北京市推动“三社联动”机制建设,构建了“三社联动”制度体系,促进了专业社工、社区工作者和志愿者相互协作机制建立,形成“三社”有机结合的联动服务机制。厦门市依托资源、信息化、项目实现“三社联动”,为社会工作发展提供有力抓手。江西、四川、甘肃、宁夏等地也启动了“三社联动”试点。
“三区”计划不仅锻炼和培养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其开展专业服务、实施社会工作服务项目,也提升了受援地的社会工作实务水平。湖北、海南、四川、贵州、云南、甘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选派的社会工作者深入受援地农村社区、福利院、敬老院、学校等领域为老年人、儿童青少年提供社会融入、能力提升、健康维护、社会救助等专业服务。青海选派的社会工作者为少数民族贫困群体、城乡结合部和破产企业社区居民开展服务。
救灾领域社会工作这些年取得极大进展。北京、广东、四川、重庆成立了灾害社会工作服务队,救灾领域社会工作走向专业化、规范化。
制度建设,推进整体化发展
各地将社会工作发展融入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大格局中,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多部门协作,社会化运作”的社会工作发展格局。
全国绝大部分省市民政厅(局)人事处加挂了社会工作处牌子,并由专人负责社会工作具体业务。北京、天津、黑龙江、上海、浙江、安徽、广东、海南、重庆、宁夏、青岛、深圳等地成立了独立的社会工作处室,负责全面推动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发展。市、区、县级民政部门也通过设立科室、加挂牌子、落实专人等方式,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形成了完整的社会工作行政管理体系。
吉林、河南、湖南等地在省本级建立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包括组织部、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并通过经常性的会议,加强各部门沟通,共同研究、协调落实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各项工作。
中央的综合政策和专项配套政策为各地社会工作制度化建设提供了指引和借鉴,各地加快了政策创制的步伐。截至目前,全国绝大多数省出台了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和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并围绕社会工作事业发展的重要环节,出台了一系列具有地方特色的政策措施。
北京、天津、辽宁、江苏、宁波等地陆续出台了社会工作者登记、继续教育、培训实训等政策文件;吉林、广东、重庆、青岛等地对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设置做出专门规定;宁夏印发了关于取得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证书人员聘用专业技术职务的通知,云南起草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考核评价办法;河北、安徽、山东等地下发了加快培育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指导意见;内蒙古、山东出台奖励和激励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政策;北京、黑龙江、浙江等出台加快推进“三社联动”、创新社会治理的意见;上海、新疆、厦门等地对社会工作者薪酬待遇给出指导意见;在支持社会工作拓展服务领域方面,河南省发布《关于发展社会工作助力脱贫攻坚的意见》,湖北省制定了广泛开展灾害社会工作服务系列文件。福建省共出台各类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管理制度76项;深圳制定了“1+7”文件和20余个配套制度和行业规范性文件。广东开始了社会工作立法,珠海市、汕头市已出台相关法规,北京市、广州市已启动立法进程。
社会工作标准化建设也取得极大进展。四川省发布了《社会工作者保密要求》《社会工作服务效果评估规范》。深圳制定了九大领域社工服务指标体系和《老年社会工作服务指南》,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儿童福利院制订了《困境儿童社会工作服务工作标准规范》……
人才培养,打造专业化队伍
人才培养是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重心,各地通过发展教育、强化培训等方式普及社会工作知识、培养人才队伍、提升专业能力。
北京、山西、江苏、河南等地组织开展大规模普及性教育培训,举办多期民政系统干部职工社会工作专题学习,社会工作成为新任民政局局长、初任民政干部的必修课;吉林、湖南、宁夏等地加强了对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社会工作培训,开办了党政领导社会工作专题研究班,并把社会工作纳入党校干部培训课程;各地对社区工作人员、社会服务从业人员进行了大规模社会工作知识技能培训。内蒙古“十二五”时期完成社工人才5万人(次)培养任务,培训人员5万多人,浙江10年来全省各地共培训社会工作相关人员8万多人次,湖北全省各地每年培训社会工作从业人员超过1万人次。
全国各地均积极鼓励相关人员报考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江苏、浙江、甘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地出台了考前免费培训、赠送教材、减免报名考试相关费用、考试通过一次性奖励、取得证书增加补助津贴等激励措施。广东、江苏、浙江、北京、山东、四川等地报名考试人数连年突破万人,考试通过率也不断提升。广东持证社会工作者近6万人,江苏持证社会工作者3.7万人,北京持证社会工作者2.5万人,上海持证社会工作者已达2万人。
天津、河北、甘肃等地重视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天津搭建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基础平台,举办社会工作学历提升班;辽宁连续3年实施了千名社会工作者专业技能水平提升工程,对2000余名一线社会工作者进行了系统培训;新疆根据少数民族地区社会工作发展实际需要,举办多期少数民族基层干部社会工作专题培训班。
内蒙古全面落实社会工作人才培养“万人计划”,启动社会工作优秀人才“千人计划”和“百人计划”,实现人才量的扩张和质的提升;江苏省实施社会工作领军人才工程,选拔社会工作领军人才;广东省加强粤港合作,开展了“广东社工实务能力提升计划”与“广州社工培训及顾问试验计划”;重庆市以“万名社工专才培养计划”为抓手,建立了贯穿专业教育到继续教育,初、中、高级分层培养体系和市、区县、镇街三位一体的分级培训机制;安徽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纳入全省“千人赴港培训”人才工作总体部署;贵州等地遴选、建立起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基地和实习实训基地。
北京、宁波、厦门、深圳等地开展多领域、多层次能力提升培训,实施高端人才培养。北京选派优秀基层社会工作者赴首都高校进修社会工作硕士课程;江苏南京、苏州,广东深圳、东莞、中山,宁波,厦门均建立了社会工作督导制度或启动了社会工作督导培育计划。重庆市实施“英才”培养计划,面向全国引进高端专业人才。
江西、海南、贵州、云南、甘肃、青海等地依托“三区”社会工作人才支持计划,选派优秀社会工作者赴边远贫困地区、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开展社会工作服务,并为当地培养本土社会工作人才。
岗位设置,搭建职业化平台
社会工作岗位开发设置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和社会工作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是我国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各地以政策制度引领、民政系统先行、领域部门跟进的方式推进社会工作岗位设置的制度建设。
根据民政部2008年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布的《关于民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各级民政部门在民政领域社会工作岗位设置进行政策创制和具体实践,取得了一定效果和经验。
北京市全面推进全市民政事业单位开发设置社会工作专业技术岗位,并全部落实了职级和薪酬待遇。吉林全省529家民政事业单位已有428家开发设置了社工岗位,社会工作岗位在全省民政事业单位覆盖率达80.9%。青岛市民政局于2009年完成了24家民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在全国率先实现了社工专业技术职称聘任,并兑现了薪酬待遇。同时,社会工作岗位纳入青岛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计划。宁夏认真落实自治区《关于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人员聘用专业技术职务的通知》精神,明确各事业单位建立社会工作岗位开发设置与职称聘任挂钩制度。陕西省在社会福利、社会事务、慈善救助、优抚安置等民政事业单位开发设置了近千个社会工作岗位。重庆市民政系统逐步实现社会工作岗位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70%的标准,其他系统成为岗位设置新的增长点,共青团、司法系统正在快速推进专业社会工作岗位开发设置。
贵州省民政厅设立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贵州省社会工作人才登记服务中心,承担全省社会工作人才登记服务工作,核定事业编制5名,贵阳、铜仁等市也成立了相应机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政厅设立了自治区社会工作人才资源开发中心;山西省太原市、吕梁市民政局成立了“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管理服务中心”。
城乡社区是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施展才能的重要舞台,也是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设置的重要领域。江苏省充分利用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及其他社区服务机构,全省共设置城乡社区社会工作岗位2万余个。南京、无锡、苏州等地在社区设立社会工作站,并配备专职社工;徐州、镇江、泰州等地提出了“一社区一(两)社工”的发展目标,无锡市梁溪区出台社会工作岗位等级评审实施办法,在公益服务性社会组织和社区基层组织分级设置社会工作岗位。
浙江省率先在市级以上“和谐社区”建立社会工作站(室),目前全省共有4200多个城乡社区设立了社会工作站(室),开发设置社会工作岗位7484个。大连市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全市社区建设的总体规划,统筹安排,整体推进,要求每个城市社区至少设置1个专业社会工作岗位。湖南省本级2015年-2016年先后安排800多万元支持4个街道、125个城乡社区建设社区社会工作站,同时,将建设1000家社区社会工作站列入《湖南民政事业“十三五”规划》重点工程范畴。重庆市全面推进社区社会工作室建设,每个社会工作室配置2名专职社工,目前社区社会工作室建设已扩展到35个区县,其中渝中区通过社区岗位调整,在每个社区设置专职社会工作岗位2个。宁夏采取挂牌成立社会工作服务站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参选社区“两委”班子优先和加分制度等措施,开发设置社会工作岗位。
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经过10年发展,逐渐成为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的重要载体,这其中离不开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上海市于2009年发布《关于在本市培育发展专业社会工作机构的通知》,浦东、杨浦等区县相继出台政策,对社会工作机构在办公场地、注册资金、购买服务等方面提供优惠。目前上海市专业社会工作机构已达147家。安徽坚持专业岗位和社会工作机构双开发、双驱动,目前全省已开发基层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近万个,成立社会工作机构130余家。河南省2016年下发《关于推动全省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孵化基地建设的指导意见》,投入150万元创建首批4家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孵化基地,各市、县也同步跟进。广东不仅让社会工作机构成立简便,还积极扶持机构“落得了地”并加强能力建设。目前,全省社会工作机构已达到1163家。四川省近年来积极培育本土社会工作服务机构,通过降低门槛、孵化扶持等手段促进机构发展,目前全省共发展了611家社会工作机构。
天津、河北、辽宁、黑龙江、福建、湖北、广西、云南、青海、新疆等地多措并举,从量和质两方面引导、扶持社会工作机构发展。
激励保障,构建常态化机制
各地在推动社会工作发展中,在资金支持、激励表彰、宣传普及等方面积极作为,为社会工作健康、快速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成为各地常规动作,社会工作经费进入财政预算渐成气候,为社会工作发展蓄势增能。北京市近5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用于开展社会工作服务的经费投入累计约6亿元,申报中央财政资金、福利彩票公益金、基金会等项目带动配套资金投入共计8200万元。江苏省社会工作发展资金投入从培养人才逐步向购买服务发展,10年来共投入各类资金约9亿元。江苏省民政厅及各地从财政或福彩公益金中专项列支,采取公益创投、招投标、岗位购买等方式,向社会组织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浙江省10年来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共投入资金约2.1亿元,各地相继建立了以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和社会工作岗位为主要形式的财政支持机制。广东省10年来全省累计投入到社会工作事业的财政资金近60亿元,福彩公益金超过5亿元。重庆市已形成了财政资金为支撑、社会资金为补充的社会工作发展多元投入机制。
各地出台的激励措施鼓励社会工作人才留得住、干得好,在全国起到了较好的示范和带头作用。云南兴滇人才奖、内蒙古“草原英才”工程、福建“海纳百川”高端人才聚集计划、山东齐鲁和谐使者、浙江嘉兴南湖百杰、湖北武汉黄鹤英才、新疆克拉玛依油城英才、宁波甬城英才……江苏南京 “最美社工”评选活动、张家港市表彰“司法系统十佳社工”,安徽评选表彰“江淮优秀社工”和“江淮社工之星”,广东省 “广东优秀社工”系列评选……
深圳市对社会工作人才扶持予以政策倾斜,将社会工作人才纳入人才安居范围;各区为社工在住房、深造学习、专业研究等提供资源保障和便利;设立了全国首个社工关爱互助基金。
新疆、珠三角各市、宁波等对社会工作者薪酬出台指导意见或指导标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职业晋升机制也在湖南长沙等地建立。
10年间,社会工作宣传紧紧跟随全国各地社会工作发展的步伐,营造更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每年三月的国际社工日主题宣传活动成为全国上下联动、多部门、多领域共同参与的盛大节日。广东省“岭南宣传周”系列活动连续5年举办,成为全省集中宣传社会工作的大舞台; 浙江省举办全省社区社会工作论坛,开展了社区矫正、禁毒等社会工作案例交流,开展优秀社会工作人才评选和表彰,扩大了社会工作的影响面,起到了良好的导向引领作用。福建省通过宣传社会工作服务成效的先进典型案例和优秀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先进事迹,营造社会工作专业服务的良好社会氛围。江西举办“江西省优秀社会工作者”系列评选、社会工作优秀视频评选等宣传活动,进一步扩大社会工作影响。(记者 闫薇 马晓晗 徐蕴 颜小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