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婚姻大事永不过时

作者: 日期:2016年02月16日 来源: 浏览:1756次

        在杰弗里·尤金尼德斯小说《婚姻大计》的开头,一位英文教授抱怨当代生活是小说的坟墓。他是这样说的:“在那个成功与否取决于婚姻,而婚姻好坏又取决于金钱的时代,小说家总有题材可写。关于婚姻的小说就像伟大的战争史诗一样。而现在,性别平等虽然对女人是好事,对小说却是坏事。允许离婚更是把这一小说题材给毁了。如果包法利夫人能够离婚的话,谁会在乎她嫁给了谁呀?”

        尤金尼德斯把这位教授描述成抱残守缺的遗老,不过不止一个人认为“伟大的小说”产生于艰难苛刻的世道。现在,这个观点已经被很多读者和作家认同。就拿尤金尼德斯自己来说,他几年前在Slate杂志上就说过几乎一模一样的话,只不过把“包法利夫人”换成了“安娜·卡列尼娜”:“你现在可不能让你的女主角因为离开了丈夫、毁掉了自己的生活而卧轨自杀了。因为她现在可得忙着争夺抚养权和再婚。”

        当然,尤金尼德斯写出了《婚姻大计》这本探讨当代婚姻关系的小说,本身就说明他认为这种类型的小说并不过时,只是需要换一种形式来反映当下的现实而已。这一点毋庸置疑,但更大的问题是:过去的爱情小说之所以更动人,是因为主角要同社会,而不仅仅是同自己和自己的爱人——同他们矛盾的渴求和瞬息万变的心情——作斗争吗?女性解放与法律上的离婚自由真的扼杀了此类小说吗?

        我想答案是否定的。判断的关键在于搞清楚过去这类小说叙述魅力的源泉——是源于主角们受到的社会桎梏(还有被视为了断命运的事情:自杀或者“永久持续”的婚姻),还是想许多当代小说一样,主要源于心理与内部的戏剧张力。

        我想,如果我们小心留意,会发现这些小说的主要魅力还是来自人心,来自于永恒的主题——由于人性中的恶与社会生活的永久磨难而产生的冲突。比如在《包法利夫人》里,离婚并不能解决艾玛·包法利的问题。她遇到的很多问题与法律规定无关,而与她自己特有的、难以满足的欲望有关。从这点看来,这些问题与1969年的小说《波特诺伊的抱怨》里波特诺伊遇到的问题是相似的。

        想想看艾玛第一个情人鲁道夫。他是个英俊的地主,有点花心,而且在财富和地位上都比艾玛要高一个等级。福楼拜告诉我们,艾玛满脑子都是爱情小说里的情节,而鲁道夫就是这类女人的梦中情人。鲁道夫是个大男子主义者、没有SM倾向的克里斯汀·格雷(《五十度灰》的男主角——译者注)。他和艾玛的情事跟大多数人的一样,在一开始,鲁道夫充满热情,但是,福楼拜告诉我们:

        最后,他对她的爱十拿九稳了,便不再那么热切地取悦她,于是渐渐地,他的态度也变了。他不再说那些让她热泪盈眶的甜言蜜语,不再有那些让她陷入迷乱的狂热爱抚。他们伟大的爱情,让她全身心投入的爱情,似乎静止了下来,仿佛激流汇入了河床,她甚至能看清河底的淤泥。她不愿相信这是真的,于是变得越发温柔,但鲁道夫还是变得越来越冷漠了。

        这段关系结束后(她渴求更多,他却不想了),艾玛的第二个情人——老朋友里昂——登场了。里昂跟她几乎是同一个阶层,是个平等的情人,而不是让人激动的浪漫爱人。不过,这段关系开始之后,两个人很快就对此感到厌倦。一天,他们缱绻了一个下午之后,艾玛感到一阵天翻地覆的绝望,不是因为她与查理斯的婚姻关系让她不能与里昂相会,而是因为她觉得这一切都没什么意思:“为什么生活这么难以让人满足?为什么我所依傍的最后总是零落成尘土?”她这样问自己。然后,一个想法摄住了她——也许在某处有另外一个人,另外一个比里昂要好的人:

        如果真有这么一个男人,强壮、英俊、勇敢、热情又文质彬彬,有着天使般诗人的灵魂,弹着青铜色七弦竖琴,有着天堂的嗓音,唱着哀伤又悠扬的婚礼歌曲,她也许在某天会遇到他呢?

        我想,这种希望永远不会终止——或者至少在艾玛毁了她的家庭和她自己之前不会终止。
        艾玛·包法利不是一部描述妇女如何被婚姻困住的说教小说,虽然小说对这部分说的也够多的了,虽然一代一代的大学新生都在“旧社会”和“对妇女的压迫”这两点上做文章。这本小说对艾玛处境的描绘要复杂得多。

        真正懂得欣赏这部小说的人很难去写一篇五页纸的论文来赏析它,因为福楼拜的描述优美流畅,却又有着不带感情的一阵见血;因为他用了一种很聪明的方法来描述笔下的人和物——他对“陈腐老套”和“贪图逸乐”的表现方法,对那些现实中存在却又难以言喻的事情的表现方法,让我们感到震撼又同情——他冷静地描述乡下生活的麻木无趣,和那些出场时不那么无趣,甚至有些世界主义的人所表现出来的伪善。这种阅读体会对我而言永不过时。

        不过,《包法利夫人》的魅力可能还是被其社会和历史背景放大了。艾玛被困在了婚姻里,理论上只有死亡才能解除这段关系(尽管她曾很想与鲁道夫私奔到意大利),这种设定也许增加了某种张力,让福楼拜更好地施展自己的天才。也许是这样吧,我们已经不可能判断出真相了。我们能知道的只是,这本小说的魅力并不完全来自于艾玛不能离婚,也不完全来自于她悲剧的结局。

        我们还应该明白,《包法利夫人》这类题材从理论上来说是不太可能成为小说的。若不是福楼拜证明了这的确能成为好小说,谁也不会想到要拿这么一个女人的故事来做题材:她自私、物质,一生悲惨无望,在书里相继和三个男人(包括自己的丈夫)上床,却没有一段关系能发展成让读者赞叹的爱情。而只有福楼拜写出了这部小说之后,我们再回过头看,才断言它的成就是必然的。原因很可能是在追溯往事的时候,一些事情被扭曲了,我们总是认为过去有许多丰富的题材资源,而现在这些资源已经枯竭了。在这个对审美层次神经过敏的时代,在这个连严肃文学和小说的差别都会引起争议的时代,比起福楼拜这本小说写得更好、更深刻、更精准、比同时代和现代的大部分小说更出色地描述了世道等等那些原因,这也许是一个比较靠谱的解释。

        关于婚姻问题的另一个观点事关大团圆结局,即艾玛·伍德豪斯而非艾玛·包法利的结局。这种观点认为那种“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的婚姻已经不复存在了,虽然我们听过了无数让人满意的幸福故事,但都心知肚明这一切太傻太天真,跟当下的生活格格不入。我们活在后弗洛伊德时代,到处都是接力赛式的一夫一妻制和无可挑剔的离婚。当代生活的自由从两方面“迫害”了小说:不仅悲剧式的故事不可能了,连积极向上的幸福故事也不可能了。过去属于“现实类”的东西放到现在,肯定就要归到“梦幻类”了。

        不过,我要再一次说,那些小说依赖于我们对婚姻幸福结尾的信任,如果仔细读读它们,会发现现在的情形对小说而言并不是那么糟糕。这方面,简·奥斯汀的小说很值得细看,因为它们总是大团圆结局。

        想想看有多少老小说都以婚姻作为结尾吧——从亨利·菲尔丁的《汤姆·琼斯》到沃尔特·司各特剧烈的叙事,再到安·莱德克利夫的哥特式爱情故事。奥斯汀的特殊之处在于,她笔下阻碍情人们在一起的东西是不同的:她的小说和时下很多小说一样,认为爱情的障碍在于内心。爱人们并不是因为父母反对或小人拨乱其间而分开,他们用了整整一本书才在一起的原因是:其中一人或两个人都还没有发现对方的好处。在《艾玛》里,艾玛·伍德豪斯一开始几乎是本能地被弗兰克·丘吉尔吸引,因为他年轻英俊,名声在外——艾玛在没见过他之前就听说了许多故事。她花了好长时间才发现自己原来并不那么在乎弗兰克,又花了更长的时间去发现原来自己的真爱是老朋友奈特利先生。同样的情节发生在伊丽莎白和韦翰及达西身上,埃蒙德·伯特伦和玛丽·克劳福德及范尼·普莱斯身上,等等。(这也是为什么我不认为尤金尼德斯的《婚姻大计》是小说的里程碑。是的,这本书里的主人公从头到尾不断变换爱人,但奥斯汀的小说里也不乏这种随着时间推移而把爱情从一个人转移到另一个人身上的事情。)

        在奥斯汀的小说里,我们总能读到为什么她认为初恋虽然动人却不合时宜,也能明白为什么第二段恋爱才是较好的选择。关于这两点的解释跟对人物的描述一样多。我认为她的小说是优秀且极具嘲讽意味的喜剧,更重要的事,小说对心灵的探究让它们在其他大团圆结局的爱情小说中脱颖而出,成为经典。大团圆结局构成了令人满意的起承转合,但我们会觉出这个结局是主角们争取的(毕竟从当时的背景看,婚姻一旦结合就无法解除,我们很难相信当时一些婚姻会比另一些婚姻要幸福)。不过,最最重要的是,这些故事像童话一样,让人们把注意力放到了美满的婚姻上,忽视了在此之前需要经历什么。

        只要婚姻、爱情与亲密关系仍在我们的情感中占据重要位置,它们都会为小说家提供大量灵感,不论当代的男女关系表面上看起来多么脆弱或无趣。人与人之间的日常关系相当平凡,我们很难去描述它们,往往只能用音乐剧这种表现形式,或无意中把它描述得过于生活化。与奥斯汀同代的另一位伟大小说家沃尔特·司各特是这样评价她的:“那种恢弘的张力我也能写出来,但那些细腻的笔触,那些从真实的描写和情感中透出的对日常事物和人物的精细雕刻,是我所做不到的。”(我是在文学评论家威廉·德雷谢维奇的佳作《简·奥斯汀的教育》这本书里读到这句话的。)

        我一直觉得,小说家描写爱情要做到既不过火夸张也不狭隘琐碎,是非常困难的。(还记得包法利夫人幻想中多才多艺的美男子么?浪漫幻想里总难免有这些肤浅的东西。)而且,甚至在过去,最优秀的作品不仅仅要选好题材,还要谋篇布局,让它恰如其分地映衬一个故事,而且要比里面的人物格局要大一些。伊迪斯·华顿谈到《欢乐之家》时说,“只有我们看到一个无聊轻佻的社会毁掉了什么,对这个社会的描述才会引人瞩目。”华顿的小说里就体现了这一点,莉莉·巴特成为了引人瞩目的角色,同时也提醒我们,要达到这样的叙事水准有多不容易。

        如果二十世纪和二十一世纪的小说比这之前的小说少了些什么(它们的确少了一些东西,不论是好是坏),原因并不在生活本身——也不是女性主义——移除了爱情的障碍。事实上,每次我看到关于婚姻题材的讨论都觉得非常消沉。他们看轻了奥斯汀诸人的成就,把伟大的著作当做简简单单的爱情故事,仿制了许多类似《包法利夫人》和《安娜·卡列尼娜》的作品,却把重点放在我看来无关重要的地方。人们往往认为文学的深度与新闻学上常说的“严肃性”相关,仿佛只要写了类似对女性通奸者的伪善这种“题目”就能够让自己的作品获得深度。可是深度是很微妙的东西,是一种炉火纯青的特质,常常只存在于作者挖掘人物特质的能力里——超越了自欺、自负和编造神话,将真正丰沛华美的东西呈现给我们,让我们得到除阅读小说以外几乎不可能得到的体验。